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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!新光人壽工會成功簽訂團體協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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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新併(舊新光人壽公司)除員工安置計畫外,另爭取到雙方簽訂團體協約以確保勞動條件不變。經三次會議勞資達成共識,工會已完成追認程序、公司已發函通知於 2025 年 3 月 14 日簽約。不料簽約日前,公司藉故推遲簽訂,至 6 月份突告知擬重新協商共計九項。
  因「新新併」影響,新光人壽工會爭取除員工安置計畫外,另行簽訂團體協約,3 月原訂簽約卻受到台新金控指示延宕, 6 月更商請工會要求重新議約,工會強烈不滿並發函兩金控及主管機關表示,若未能於 9 月底前完成簽約,將發動大規模抗議行動。經新壽公司與工會持續努力,在本會協助及參與協商會議下,終於達成共識,並於 9 月 30 日於勞動部、北市勞動局見證下完成簽約。
本次因應新新併之團體協約亮點,將現行新光人壽公司之「工作規則/人事管理規則」+「10 類職種各自適用之管理辦法」明文約定「維持 3 年不變」並列為團協附件,意即業經團體協約明示之勞動條件,新經營團隊均不得任意變更,對新光人壽現有 1.3 萬名業務員有真正的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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